南京厚生药业有限公司对硝呋太尔片主动召回
南京厚生药业有限公司对硝呋太尔片主动召回
根据《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硝呋太尔口服制剂说明书的公告(2022年第9号)》的规定:“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”,我公司于2022.03.01完成对修改后硝呋太尔片说明书的备案,故对市场上尚未销售的使用备案前说明书的硝呋太尔片实施召回。
产品名称:硝呋太尔片、规格:0.2g、批号:211201/211204。召回级别为三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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